监管逻辑
限制坏产品
扩大好产品的发展空间
在报告中,谢志洁还着重解读了未来我国化妆品法规的发展趋势。首先,他将中央对此的目标要求归纳为“四全”与“四最”,即:全过程的规范,全要素的追溯,全层级的监督,全社会的共治;最严明的法规,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接着,他分析目前我国化妆品监管面临的形势认为,“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化妆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安全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仍然明显。”
第一,社会发展提出“四严”要求,即最严明的法规、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第二,监督管理迎来“四新”机遇,即新机构亟须建立新机制,新制度亟须细化新措施,新队伍亟须形成新能力,新要求亟须探索新模式。
第三,安全风险面临“四非”挑战,即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宣传、非法营销。
第四,产业生态面临“四多”考验,即经营主体多、产品种类多、产品档次多、营销形式多。
他总结说:四非’是化妆品安全监管能力的最大挑战,而‘四多’则是化妆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方法的最大考验。”
对于当前的化妆品监管制度,谢志洁认为,难点在于5个方面:是监管边界太宽泛,“人家按药品管的,中国却按化妆品管”;是监管重点不突出,“人家注重管原料,中国却注重管生产”;是监管重心太靠前,“人家注重管上市后,中国却注重上市前”;是监管力量太单一,“人家靠社会共治,中国却政府独担”。五是监管强度太薄弱,“人家算作刑事犯罪,中国却仅仅算作行政违法”。
因此,他提出,好的化妆品监管制度应该向6个方向发展:第一是要有完善的法规标准,第二要有自律的市场准入,第三要有科学的分类监管,第四要有明确的风险管控,第五要有严厉的法律责任,第六要有成熟的社会力量。“关键要协调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让‘看不见的手’更多发挥作用,同时让‘看得见的手’管得更有效。”
“好产品再怎么管都是好产品,市场的力量足以推进好产品走向更好。但坏产品如果不管,只会更坏,甚至连好产品也会被带坏,因此监管的价值就在于减少坏产品的市场存量。”
谢志洁最后总结说,“化妆品安全监管的基本逻辑就是管控安全风险,通过限制挤压坏产品的生存空间来扩大好产品的发展空间,进而保障整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