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趋势
原料监管将趋严
如果统计近五年来我国发生过的化妆品安全事件,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大都与化妆品原料的使用有关。例如:2009年,卫浴产品含二恶烷事件,爽身粉含石棉事件;2010年,洗发水含二恶烷事件,育发产品米诺地尔事件,化妆品中检出邻苯二甲酸酯事件;2011年,卫浴产品含防腐剂季铵盐-15事件;2012年,美白祛斑产品汞含量超标事件;2013年,日本“佳丽宝”含杜鹃醇致白斑事件;2014年,国家食药监总局抽验结果发现非法添加化妆品成分事件。
“回顾近年来的化妆品安全事件,罪魁祸首便是原料的使用问题。管好原料,那么化妆品安全的监管也就做到了七八成。”谢志洁说。
因此,2014年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正式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共收录8783种化妆品原料,同时公布的《禁止使用化妆品原料组分目录》收录1286种原料,《限制使用化妆品原料组分目录》收录406种原料,被谢志洁认为是今年化妆品法规领域的一项“最重要调整”,属于“中国首创”,在世界范围内首先颁布已投入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的目录,是“一件史无前例的创新性举措”。
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使用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国内首次被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天然或人工原料),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谢志洁解读说,这一《目录》出台的目的旨在配套相关法规的实施,帮助清晰地区别和界定新原料、老原料,避免人为经验判断,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统一管理要求。
另据其透露,国家食药监总局一项新的化妆品原料监管措施也正在官网征求意见,即从新原料审批公告制调整为新原料试用批件制,批件有效期4年,申请人在批件核准的范围内独享。这意味着国家法规对于化妆品原料的监管将进一步趋于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