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直销监管 实现四个转化
吉林省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从全省直销市场实际出发,不断创新监管思路,强化企业自律,探索监管、行政指导、执法能力建设,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直销监管工作做法。截至目前,在吉林省开展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已有20家,全省从事直销业务人员达4.2万人,店铺1483户,服务网点623个。
注重强化企业自律,着力将外在推力转化为内生动力。吉林省工商局在直销企业拿到直销牌照伊始,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派出执法人员实地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直销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制定《吉林省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公约》、组织开展直销企业交流活动,健全直销企业自律机制;采取指导直销企业举办直销员培训班、派执法人员面对面辅导等方式,开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和直销员守法经营意识。
注重强化分类监管,着力将巡查监管转化为信用监管。吉林省工商局从2010年开始,对全省直销企业分别建立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档案,完善直销企业基础信息档案;根据平时掌握的对企业举报投诉情况、违规经营情况和行政处罚等信誉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4个信用类别进行监管;鼓励守信企业扩大直销区域,自主经营、自我检查、自我规范,将失信企业作为监管重点,不定期开展检查,进行行政指导。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省直销企业主动调整、制定和实施有关制度、措施31项,开展法律培训189场次,对64名不符合要求的直销员解除了合同,自查处理违规行为达67起。
注重强化行政指导,着力将刚性约束转化为柔性监管。吉林省工商局每年都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走访,对企业服务网点建设、处理退换货纠纷、产品推广等活动进行现场指导;省工商局每半年,市、州局每季度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对有违规苗头的直销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在全省推行工商机关行政建议制度,对直销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行政指导和提出整改意见,对被处罚的直销企业,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督促其强化内部管控、积极整改提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吉林省工商局对直销企业总部及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共发出行政建议书24份。
注重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着力将重处罚转化为重监管。吉林省工商局制定出台《吉林省直销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下发了《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意见》,对直销企业违规案件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对基层工商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审查和监督,对未获得直销资质擅自从事直销、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5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148件。
山东:创新直销监管模式确保市场稳定有序
山东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创新直销监管模式、完善直销监管工作机制、夯实直销监管工作基础,促进全省直销市场稳健发展。截至目前,山东省除省内注册的安然纳米、长青和三株3家直销企业外,另有31家直销企业在山东设立了省级分公司,其中已获准开展直销的19家,分支机构70个,服务网点763个,直销员16万余人。
积极创新直销监管模式。山东省工商局引导省内直销企业举办9届全省直销企业联谊会,推动直销企业签订山东省直销企业自律倡议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加强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每年召开1次至2次直销监管工作(座谈)会,定期对直销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要求直销企业对经营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今年已对直销企业发出提醒、告诫200余次,指导直销企业整改各类问题230个;创办《直销企业信息交流》,定期向企业传递直销监管工作动态信息,联合直销企业开展打击传销“好新闻好漫画”评选、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防止传销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发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公益广告;多次部署开展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直销产品专项行动,今年已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直销产品案件183件。
完善直销监管工作机制。山东省工商局依托苏鲁豫皖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机制,会同周边省、市工商机关每年都召开执法协作会议,同时充分发挥省内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格直销监管“统一掌控”,要求市、县级工商局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直销企业违法行为逐级上报省工商局,由省工商局统一掌控和指导查处;推进直销监管信息化,逐年增加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考核分值,将直销企业的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监管,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坚决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店铺、网点和直销培训员、直销员的监督管理。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直销违法案件54件、案件总值289.9万元;通过信息系统处理投诉举报442件,排查案件线索256条,查办案件23件。
夯实直销监管工作基础。山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工商机关直销监管职责分工、管辖范围,完善案件集体审议、大要案件挂牌督办、执法办案配合协作和案例分析会制度,推行公平交易执法考核机制;配备直销监管业务骨干和信息网络技术人员,建立电子证据取证资源共享机制,组建240名的电子取证技术人员队伍,为直销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撑;把廉政建设纳入行政执法、直销监管各个环节,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上海:加强监管执法 督促企业自律
上海市工商局在直销监管工作中,坚持“服务为先、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建立行政约谈机制,完善直销企业例会制度,督促直销企业诚信自律,强化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大力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全市直销市场得到有效规范。
截至目前,上海共有27家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近3年来,全市直销企业的经营额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速最快的为年平均额的3倍。
建立行政约谈机制。上海市工商局及时约谈违规直销企业负责人,并对其提出告诫、警示;对媒体关注度较高或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直销企业,采取集体约谈或个别约谈的方法,督促企业整改,提出切实解决办法。
完善直销企业例会制度。自2009年起,上海市工商局引导全市直销企业建立直销企业例会制度,每季度第二个月举办定期例会,并根据实际需要举办不定期会议;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直销企业例会,向直销企业通报工商机关开展直销监管工作的重点和直销企业举报投诉情况,对涉及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发出警示,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书面备案。
督促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2011年,上海市工商局在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更加”的要求,即指导直销企业具有更加健全的企业道德、更加严格的自律行为、更加完善的售后服务、更加安全的产品质量和更高标准的环保意识。同时,该局将指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纳入各工商分局直销监管工作中,引导直销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强化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上海市工商局通过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制止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自2011年以来,已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违规或涉传案件10余件;积极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直销违规行为和打着直销的旗号从事其他违法行为,共检查直销企业及其省级分支机构37户次、服务网点134户次,发出警示、提示6次,查处违规直销案件2件。
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上海市工商局每年确定一个宣传主题,与直销企业共同举办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全市直销企业积极参与2013年上海市工商局举办的“远离传销、守护幸福”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投稿167篇;参加今年“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辨别传销与直销的方法。
广东:建立直销市场监管体系 促进直销行业稳健发展
广东省工商局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直销市场监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构建自律导向机制,营造社会监督环境,建设信用评价体系,有力促进全省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全年有关直销、传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仅159件,占全部消费者投诉举报总量不足百分之一;注册地在广东的11家直销企业全国经营总额达到513.6亿元、经营额达74.94亿元。
完善各级工商机关监管职责体系。广东省工商局对日常监管职责作出明确划分,省局、注册地工商局主要负责对直销企业的总部以及省级分公司的监管,对直销违规案件办案权限作出明确界定,省工商局或注册地工商局对直销企业总部和省级分支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罚,工商所不单独查处直销违法案件。
完善对直销企业从严监管的监督制约机制。广东省工商局拟定《广东直销培训管理指导性意见》,对直销培训的内涵、外延进行了明确,建立提前报备、现场监督、规模限制的管理制度,对未获得广东省内直销许可的直销企业一律不允许在广东进行会议、培训等直销活动;制定《广东省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指导性意见》,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经营资质和场所进行明确规定;依法查处直销违规行为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处直销违法和直销企业涉传案件13件。
构建“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自律导向机制。广东省工商局通过举办直销企业座谈会、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措施,综合运用建议、提醒、告诫、公示等行政指导方式,及时纠正直销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在今年直销市场检查中对直销企业发出警示、提示共99次,对直销企业制定整改措施35项;建立直销违法行为通报机制,组织全省直销企业签订直销行业自律公约,建立全省直销行业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多措并举营造直销行业社会监督环境。广东省工商局通过工商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法规宣传活动;与酒店、宾馆、会议场所等经营者、管理者签订防控协议,建立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控机制;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全省大专院校学生签订不参与传销、直销活动保证书,制定对在校学生参与传销以及直销活动的教育处罚措施。
积极建设直销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广东省工商局针对每次直销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性质,对问题直销企业发出书面的行政建议、行政警示或行政告诫书,并将有关问题在直销行业联席会议上进行公开通报;利用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直销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直销企业的诚信参考;发挥全省直销行业联席会议以及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共治,引导直销企业诚信经营。
重庆:坚持精细化科技化监管 提升直销监管工作效能
重庆市工商局在直销监管工作中坚持“积极履职、严格监管、规范引导、促进发展”原则,针对直销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监管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由传统型向科技化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22家直销企业在重庆设立分支机构。2013年,全市直销企业经营额达50亿元。
以分值考核分类监管为抓手,提升直销监管精细化水平。重庆市工商局构建 “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对全市直销监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指导和统一协调,对招募、培训和计酬等重点监管措施进行细化,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探索对直销市场实行“分值考核、分类监管”动态监管模式,制作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评分表、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评分表、直销企业经销商评分表3张考核评分表,对直销企业实行综合评分考核;采取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措施,督促直销企业积极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并对直销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指导全市22家直销企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具有严重直销违法行为及通过告诫拒不整改的直销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今年以来,重庆市工商系统已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从事传销活动案件1件、行政处罚经销商8人。
以情报信息平台为支撑,提升直销监管科技化水平。重庆市工商局以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强化直销监管,在2012年建立的情报网络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资金建成了集互联网情报监测、情报分析研判、情报信息管理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情报信息工作平台,用于直销监管信息的捕捉和分析。该平台变传统的人工网页排查、单一关键词搜索方式为对全国300多个重点大型网站、论坛、博客、微博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搜索,实时在网上抓取与直销企业相关的信息;通过专项搜索功能,将直销市场某方面突出问题或某直销企业主体作为关键词,由平台自动开展定向搜索,获取更为精准的信息;通过智能分析研判工具箱,对搜索出的直销市场情报信息进行智能化处理,自动筛选、自动分类和初步分析信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与经济户口、12315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电商监管、信用监管等各类工商业务监管系统实现无缝衔接,及时掌握直销企业违法信息,增强直销监管的针对性。
以电子证据实验室为依托,提升直销监管专业化水平。当前,如何收集固定网上直销违法和传销的电子证据是监管执法遇到的新问题。为此,重庆市工商局投入400余万元,建成国内一流水准的电子证据实验室。此实验室具备电子证据的远程取证、现场勘验和实验室分析三大功能,可以及时对涉网违法行为进行网络存证,对网上虚拟身份进行远程定位和“落地”确认,对现场电子证据进行复制、提取和固定,对损坏数据、密码文件等进行恢复、破解并综合分析。如市工商局在查处某直销企业违规开展直销经营活动过程中,利用电子证据取证设备和执法“工作云”对这家企业在网上发布的违规信息进行网络存证,同时通过便携式的取证魔方设备在现场提取了大量的电子文档和资料,在电子证据实验室对部分加密文档进行密码破解,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取证难的问题。
《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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