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出台新规,从7月1日起,禁止多层次传销企业采用金字塔式销售。据当地媒体报道,参与金字塔式经营者得不到任何保障,该经营模式要求参与者预支一大笔款项以及透过成员设立营运网络。合法的多层次营销模式与金字塔式经营的基本差别在于合法的多层次营销公司有清楚、明确的退货与价格政策,结算条款和佣金政策均公开、透明,不会不顾一切销售货品。
为保障参与者的权益,越南政府第42号议定规定,自7月1日起,禁止多层次营销企业采用金字塔式销售,同时规定传销企业不可以要求参与者支付订金,或通过任何形式缴纳款项和购买商品换取传销网络参与权。新规定还要求,直销企业需缴纳5%保证金,不可少于50亿越南盾(约合25万美元),同时要求多层次传销注册企业的法定资金为100亿越南盾(约合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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