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0日,“传直销民事争议之调处解决机制研讨会”在台大医院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本次研讨会由“财团法人多层次传销保护基金会”主办,直销协会、“多层次传销商业同业公会”、《直销世纪》、候普传媒共同协办。“财团法人多层次传销保护基金会”董事长林宜男、“财团法人多层次传销保护基金会”主任委员周由贤、公平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秀明、台湾直销协会理事长姜惠琳、台湾直销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古承濬、台湾直销管理学会教授谢家祥、台湾爱身健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文彬、葡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龙海、帝瑞集团总裁蔡尚融等莅临现场。
“多层次传销管理法”于2014年1月29日公布施行,其立法目的在于健全多层次传销的交易秩序。而本会系依据“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38条所设立的保护机构,性质类似于“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与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或“中华民国旅行业质量保障协会”,以调处多层次传销民事争议、研拟完善保护措施、进行教育倡导法令等为主要业务,期望能与传销商与传销事业为繁荣及健全传销产业的发展共同努力。
为达到此愿景,本会设立任务共计有七项:(一)调处“传销事业”与“传销商”间的“多层次传销”民事争议;(二)协助传销商提起“多层次传销保护机构设立及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所定的诉讼;(三)代偿及追偿“传销事业”因“多层次传销”民事争议,而对于“传销商”所应负的损害赔偿;(四)管理及运用“传销事业”及“传销商”提缴的保护基金、年费及其孳息;(五)协助“传销事业”及“传销商”增进对“多层次传销法令”的专业知能;(六)协助办理教育训练活动;(七)提供有关“多层次传销法令”的咨询服务。
本次研讨会分为上下两场,上半场主要阐述研讨会的缘起、任务,以及政令倡导。下半场主要说明:在“多层次直销管理法”实施后,“传销产业”中的“传销事业”与“传销商”,分别将遇到何类型之问题,以及将如何进行应对处理。
会上,台湾保护基金会林宜男董事长对台湾直销保护基金会的运作概况做简要报告,林天财对直销保护调处程序和规划做发言,最后由周由贤主任委员针对直销民事的案例做详细研析。
据悉,研讨会现阶段业务内容为调处“传销事业”与“传销商”之“多层次传销”民事争议,致力于提倡公平竞争及提升“传销业”整体之社会形象;拟在明、后年举办“传销主要国家之发展趋势与持续研讨会”,拟更完善保护措施,引领台湾“传销产业”更加走向国际化与立足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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