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监管部门在加大对产品虚假、夸大宣传打击力度的同时,应合理掌控监管范围和尺度,避免形成“一刀切”,造成对正规企业的过度监管,增加企业经营负担,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此,分享一段总局在答复两会代表委员时形容保健食品行业的话。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转型升级,保健食品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中一类具有调节机体功能、适用于特定人群、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诸多媒体报道的“保健品”,如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不是食品,更不是保健食品,所谓“保健品”无明确的法律定义,多为不法分子非法营销的噱头。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保健食品治理力度,重典治乱,非法添加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从近年抽检结果来看,保健食品抽检合格率稳步提升(2014年抽检合格率为93.0%,2018年为98.5%)。与国际相比,我国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也相对较高。
但一些不法分子以保健食品为载体,开展会销、违规直销、传销,甚至把保健食品吹嘘成“神药”欺诈消费者等顽疾仍然存在。针对上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重点任务包括:
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2.严厉査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严厉査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徤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严厉査处未经审査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严厉査处利用网路、会议营销、广播电枧、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参考资料: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341号建议的答复http://gkml.samr.gov.cn/nsjg/tssps/202001/t20200103_310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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