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
资讯
企业 团队 直销人
行业 海外 手机报
独家
报道
热点专题 品牌榜
数据分析 慈善榜
直销
方法
实战方法论
专家专栏
政策
信息
打传动态
直销法规
今日关键词: 世界(中国)直销品牌节    主题演讲    颁奖典礼      
首页 > 直销资讯 > 企业
关于新型网监工作的思考
[来源:] [更新时间:2017-12-28] [查看次数:10408]

  网监工作机制是指网络市场监管诸要素之间的关联、运行和变化的基本规则。在进入互联网时代和深化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研究、建立适应经济发展和高效监管需求的新型网监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创新网监工作机制应注重“需求”与“问题”结合

  近年来,“问题导向”已成为许多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监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并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也应该注意,应从更多维度进行综合分析,以避免因忽略“问题导向”的制约因素而导致某些偏差。

  从作用次序维度分析。需求与问题,两者相互制衡又互为因果。以网监工作为例,消费者和企业的需求推动了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而迅速发展的网络经济带来了许多监管难题,这又催生了创新监管方法和机制的需求,如此往复。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现行网监工作机制的制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要么偏重市场秩序问题、要么偏重经济发展需求的现象,导致在挖掘、借助需求与风险的内在关联方面存在不足。

  从风险管理维度分析。一定程度上,网络市场秩序的风险源自: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模式伴生的失败,经营者盲目扩张导致的麻烦,以及违法者为获取非法利益所进行的“铤而走险”。因此,网监工作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风险管理,而现行网监工作机制多未形成系统性的风险管理思想,在分析风险的成因、控制能力和结构化水平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时常出现“重问题、轻成因”和“高标准要求、低标准实现”等现象。

  从监管运行维度分析。监管工作机制是主、客观需求的产物,包括适应行政体制改革的需求。“垂管”体制与地方分管体制下,地方监管部门采取的网监工作机制自然不同,而上级单位也只能采取兼容性的网监工作机制。在体制改革期间,虽然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对”的网监工作机制,但是只能适应单一管理体制、单一监管职责和单一监管机构的机制无疑是“不对”的。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将不断涌现新的细分领域和新的交易模式,甚至新的产品、服务及其生产、提供方式,“新需求→新问题→新机制→新发展→新需求”,将成为开放、持续的常态化循环。与之相应,采取“问题导向”的网监工作机制,优势在于目标清晰、重点突出,但制约因素也很明显,如发现问题比较被动,解决时限比较紧迫,难以预判新需求、新问题;采取“需求导向”的网监工作机制,好处是可在一定范围内预判需求及发展趋势,制约因素则主要是需求与问题之间的关系具有不确定性、对不同需求内在关联关系的研究能力不足。因此,在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过程中,应采取“需求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的设计原则。

  创新网监工作机制应摒弃“零和”思维

  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直接需求源于解决网监工作难题,而其根源则是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在制定创新网监工作机制总体规划时,监管部门应当摒弃“二元对立”哲学立场,以及“零和博弈”思维模式,应形成监管机制与消费升级、企业发展和体制改革“共同进化”的基础性认知,以避免陷入“囚徒困境”。

  第一,可将各方发展需求的交集作为机制创新的重点。网络经济的密切关联方:消费者(公众)、企业、新闻媒体和监管部门,既有相对独立的发展需求,也有休戚与共的需求交集——信息共享、利害共依、机会共存。因此,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促成利害各方在线参与的网络市场秩序共治机制,或应是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主要方向。

  第二,可将各种突出问题的交集作为机制创新的要点。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大多会映射于网络市场经济秩序,其中,依靠市场自身难以调节、制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必需采取行政干预措施的问题,才是网络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如:当企业利益与消费者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如何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企业发展需求与其他企业发生冲突时,应如何维护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在超级网企技术能力远超监管部门的情况下,应如何提高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制衡能力等。不同的“突出问题”在性质、成因、危害范围和解决难度等方面存在着许多差异,然而传导机制和传导渠道却高度趋同。

  一方面,信息共享所产生的“大数据”,既是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保护网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因此,在法律框架之内,以各方履行法定义务、行使法定权利为刚性基础,以各方提高服务水平、寻求发展机会为弹性基础,以消费者和企业的网络交易习惯为应用指引,促成网络交易重要信息的在线直接共享机制,或许是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要点之一。

  另一方面,主流网络通道工具(浏览器、搜索引擎、安全软件、即时通讯工具、软件分发平台和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等),既是实现网络交易的主通道,也是实施全网级监管的主节点。因此,在监管部门、网络安全(科技)企业、网络交易平台、第三方征信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之间,建立多元化、制衡性的合作机制,借助网络交易主通道形成针对网络交易严重违法行为及实施者的在线联合惩戒机制,或许也是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要点之一。

  第三,应将“适应、学习、成长”作为机制创新的基点。网监工作机制的存在价值并非在于“全行”,而是在于“能行”,其生命力主要表现在不断地适应、学习和成长上,如:能够适应特定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运行过程中能不断学习新知识、总结新经验和汲取新教训;可以实现评估、修复和更新等成长性功能。

  网监工作机制应与网络经济“共同进化”

  在制定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阶段性目标时,应注意定位、层级、次序和弹性等相关因素,以使新型网监工作机制具有强劲的生命力,并与网络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共同进化”。

  第一,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设计需要明确定位。网监工作机制的作用不能只限于“内部”,而应将监管部门、消费者、企业和新闻媒体等相关各方进行有效“链接”,在正常情况下,机制只通过传导相关信息,以“弱作用力”在“暗处”协助相关各方自主运行,只有在非常情况下,机制才通过调集资源,以“强作用力”在“明处”帮助困难一方维持运行。因此,判断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设计定位是否准确,或可将关联范围、作用方式、应用频率和实际效果,作为综合性的评价标准。

  第二,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设计需要区分层级。这里所说的“级”,是指网监工作机制设计部门的行政级别,全网级的基础性监管机制(包括全国性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全国性网站和网店的行政管辖协作机制、全网级违法失信在线联合惩戒机制、全网级监管技术系统的发展机制等),应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设计。这里所说的“层”,则具有一定的相对性,与是否具有相同的监管职责有关,在行政管理体制“上下不一”的情况下,两级监管部门可能只存在“行政级差”,而未必存在监管职责的“业务层差”。例如由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价格监管等方面的网监工作机制,可由相应的地方监管部门负责设计。因此,对于实行体制改革的监管部门,上级监管部门应当支持其设计差异化的网监工作机制。

  第三,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设计需要注意基础。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设计基础不仅与经济发展、监管职责和体制改革有关,还与相关的社会基础要素有关:一是网络市场的风险等级与被关注的程度。例如网络监管部门能否掌握网络经营主体的情况和变化,能否有效发现、遏制网络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能否全面获取、准确分析和及时处理网络消费申诉、举报,能否有效处理其他社会危害性大、公众关注高的市场经济秩序问题。二是监管部门能够应用的有效资源。除了行政管理资源外,还应特别注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和社会人力资源,如在设计网监技术发展机制时,应考虑能否获得浏览器、搜索引擎、智能终端操作系统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在设计网络经营主体管理机制时,应考虑能否获得网络交易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在设计违法失信在线联合惩戒机制时,应考虑能否获取网络安全软件、网络访问导流平台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以及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的管理资源;在设计网络消费投诉管理机制时,应考虑能否借助在校大学生、社区公众等社会人力资源等。

  基于上述分析,新型网监工作机制在设计上应区分优先级。第一优先级:紧急,指涉及“社会危害性大、公众关注度高、资源匹配性强”三类属性交集的网监工作机制需求。第二优先级:重要,指涉及“社会危害性大、资源匹配性强”或者“公众关注度高、资源匹配性强”两类属性交集的网监工作机制需求。第三优先级:研究,指涉及“社会危害性大”或“公众关注度高”一类属性的网监工作需求。第四优先级:观察,指涉及上述情况以外的网监工作机制需求。

  第四,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设计需要保持弹性。我国网络经济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同地区的发展方向、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差异。与之相应,创新网监工作机制也应保持必要的弹性。一方面,在开展网监工作机制研究时,可以考虑采取“双轨制”的研究方式,即:国家工商总局在开展专项研究的同时,可选择在网络经济细分领域比较发达、相关网络科技资源比较匹配、前沿应用研究能力比较扎实的部分地区,并行开展专题研究。另一方面,在推动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制度建设中,可以考虑先制定规范性文件,经过一定范围的实践检验之后,再适时上升为总局部门规章。

  网监工作机制的发展历史初步证明,“不干预论”已经失败,“决定论”偏于乐观,“不可知论”偏于悲观,“有设计的试错论”或许客观。在一定意义上,领导思想认知、行政管理体制、经济发展状况、专业人才储备、网监技术水平和监管协作环境等因素,既是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基础,又是创新网监工作机制的制约,还可能成就新型网监工作机制的丰富多彩。

【首页】  【返回】  
 
直播电商的发展及规范
直播电商的发展及规范
盒马鲜生——中台驱动的数字化新零售
盒马鲜生——中台驱动...
台湾直销浅析
台湾直销浅析
浅析日本直销
浅析日本直销
幸福国际系统——张塬汇 ? 幸福国际系统——张塬汇
人因梦想而伟大,所有的成功者都是大梦想家。有些人在工作与生活之间来回奔波,遗失了最初的自己,让梦想悄然绝灭,有些人则细心培育、维护,直到它安然度过困境,迎来光明和希望。张塬汇就是后者,光明和希望总是降临在他这样真心相信梦想一定会成真的人身上。
2014年直企慈善积分榜 ? 2014年直企慈善积分榜...
2014年搜集到的获牌企业慈善捐赠总金额为2.64亿元(如表注中所述原因,安利的暂未统计在内),较2013年的6.09亿元下降了56.65%。2013年获牌的直销企业中,有一半的企业2014年的慈善积分较2013年有下降。
由获牌企业2014年度的慈善积分排名可知,权健、如新和完美分获前三位。
你更认同于哪种企业的慈善公益方式?
内资 301 票
外资 18 票
都一样 12 票
       
Copyright © 2001-2014 DSC颇具价值的直销资讯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号EOD天下名企汇401—403室 邮编:430000 电话:84760023 传真: 邮箱:wq_hope@163.com鄂ICP备13006544号-3
网站制作:九州科技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