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处传销案件870件,同比增长2.7%。
“虽然数量不多,但一些恶性传销、金融诈骗案件成为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于法昌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些传销组织利用网络技术,通过微博、微信、QQ等手段,增强了传销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蔓延速度,给监管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今年7月,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在天津静海误入传销组织后死亡事件再度引发舆论对传销组织的关注。8月15日,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中对于打击传销组织的工作作了三方面要求:
一是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二是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组织和个人。
三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增强人们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据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部门将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开展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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